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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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失足与本地人一样受宽待
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朱明达

  永康市个私、民营经济相对发达,吸纳了30多万名外来务工者,占常住人口的70%。另一个数据则让人惋惜:外来人员犯罪已接近永康犯罪总人数的70%;而这中间,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又占到了70%——这些外来犯罪人员,之前的取保候审率、不起诉率明显低于本地犯罪人员。
  如何依法平等地保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利,永康检察院摸索出了一套“永康模式”。
  前不久,永康市检察院与索福门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成立了“外来人员帮教基地”,犯罪嫌疑人小方(化名)也从看守所回到了心爱的工作岗位。
  被取保候审的小方是安徽籍外来务工人员。今年4月的一天,他因口角与同宿舍的李某发生争吵,最后,小方拿出水果刀将李某刺成轻伤,将另一人刺成轻微伤。
  案发后,小方被公安机关刑拘。小方刚来永康工作不久,无法缴纳保证金;他也没有亲属在永康,无法提供保证人。审查批准逮捕后,小方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比较好,而索福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小方为人诚实,工作表现不错,公司愿意为其先垫付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公司方称,如果小方取保候审,公司愿意为其安排工作,并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帮教工作。检察机关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小方采取取保候审,并根据帮教协议移交索福门业有限公司监管。
  去年以来,永康市检察院探索对外来犯罪人员扩大取保候审和不起诉,实现与本地人员犯罪案件“依法平等办理”。今年初,该院又出台了《关于在办理外来人员刑事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规定》,创造了一种可行的“永康模式”。
  2007年以来,永康市检察院共对32名外来犯罪人员决定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对8名外来犯罪人员变更了逮捕的强制措施,且未发生一起脱保逃跑情况,共对9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外来人员作不起诉处理。该院规定,外来犯罪人员取保候审或不起诉后,可以由外来人员的家庭、亲友、所在单位帮教,也可由检察院在有关企业、社区等建立的帮教基地帮教,甚至可由有爱心的社会志愿者进行帮教。